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

[展場]中央研究院生命科學圖書館美學空間


中央研究院生命科學圖書館美學空間 
優點:免費展出,於今藝術刊登廣告。
缺點:需自行處理作品輸出與裱褙表框,南港有點偏遠。


展場大小:約30m的牆壁。


目前展覽為: http://lsl.sinica.edu.tw/Services/Exhibition/newexhibition.php
原始連結:http://lsl.sinica.edu.tw/Services/Exhibition/instruction.php



申展辦法


  • 宗旨
    • 鼓勵現代藝術創作風氣,提供更多機會給優秀創作者發表的管道
  • 申請資格
    • 反映當下生活環境與社會現象、個人體驗有深刻反省,拘於空間形式以「平面類作品」為主的創作者
  • 申請方式
    • 申請者需填寫申請表(含個人簡歷、創作理念)
    • 作品請以光碟或數位電子檔(JPG 檔)10 張
    • 備註:
      • 評審結束後,將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告知審查結果,申請者不得有異議。經本館審查通過,由本館統籌安排展出時間
      • 送審文件欲退還者,請於申請時註明於審查結果後寄還;其餘概由本館存檔,恕不退件
  • 檔期安排
    • 展期以一至兩個月為原則,展出時間由本館安排,原則上為審查次年之檔期
    • 申請人(或團體)在接獲通知後請依排定之檔期按時展出,如因故無法如期展出,請於收到通知後三十天內通知本館,且一年內不得再向本館提出展覽申請。未依上述規定者,則不得再向本館提出申請
  • 權利與義務
    • 展覽佈置應於展出前一日完成,並於展覽結束後儘速撤展,逾期本館不負保管責任
    • 本館負責補助關於請柬印製、展覽廣告、運費,場地佈置與卸展所需之人力及費用,均由申請者自行負責
    • 展覽場地不得放置與展出無關之其他物品;展覽結束後應負責清理場地,恢復原貌
    • 展出作品須依原申請展覽計畫執行,凡有更動須事先徵得本館同意
    • 在展出期間,展出者與本館共同負責作品安全之維護,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本身結構、製作及裝置不良而損壞者,本館不予負責。至於貴重或易碎作品,則請展出者以安全考量自行加裝保護措施
  • 其他
    • 凡欲申請展覽者,可下載 申請表格
    • 申請者應填具下列資料:
      • 申請表
      • 創作理念
      • 作品清單
  • 生圖展覽空間平面圖
  • 聯絡資訊
    • 潘雅惠小姐(生圖美展承辦人)
      • 電話: (02)2789-9843
      • Email : 寫信給展覽事宜負責人潘雅惠
      • 傳真:(02)2653-5663
      • 地址:中央研究院生命科學圖書館美學空間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